“微笑。”秦洛笑着说道。“幸福的微笑。幸福是相互的。你的,也是我的。幸福也是可以传染的,我的可以是你的。”
“你天生就应该是个搞艺术的。”金德瑞用力的拍了秦洛的肩膀一下,高兴的说道:“就照你想的来演。自然。微笑。幸福。不用紧张,不要刻意——我们先试一次。出现问题再慢慢纠正。”
“行。”秦洛答应着说道。
“去上妆吧。”金德瑞说道。视线扫到秦洛身上的长袍上去,说道:“我们给你准备了几身西装,你去试一试。看看哪一身更合适。毕竟,这是现代戏嘛,穿这身长袍有点儿古怪。”
“我觉得还是穿长袍好。”秦洛说道。“金蛹养肌粉是古药方,和长袍的主题更加契合。它和西装比起来,让人看起来更有内涵——而且,也没有人规定现代都市不可以穿长袍吧?”
“我同意秦洛的意见。”陈思璇穿着一身白色长裙走了出来。身高腿长,长发盘起在脑袋上,露出修长的脖颈。眉目如画,眼眸含情,唇上打了透明的唇膏,给人一种晶莹剔透的感觉。
和其它电视广告上的平胸公主相比,陈思璇那鼓起的胸口还是很饱满的。秦洛对自己‘媳妇’的这一身衣服相当的满意。
“昨天不是说好了吗?”金德瑞苦笑着说道。“这衣服的尺码也是你告诉我们,我让人去准备的。现在你怎么也叛变了?”
陈思璇不好意思的笑着,说道:“金导,我想了一晚上,还是觉得秦洛应该穿长袍。因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他穿长袍更好看了。而且,正像他说的那样,长袍和金蛹养肌粉的形象更接近——”
陈思璇扫了秦洛一眼,说道:“上次他穿的是长袍,这次就还让他穿长袍吧。我们连续两次广告都同时用一个男人,这个男人同样只穿着一个款式的衣服——这在女人心中原本就是忠贞的意思。我觉得没有必要再换了。”
“咱们大半年才拍第二期广告,要是有人怀疑男主角一直没有换过衣服怎么办?”金德瑞笑呵呵的说道。因为大家都很熟悉了,也经常会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
“证明我这个做妻子的太懒了。”陈思璇说话的时候,故意把‘妻子’两个字咬得特别重,而且那双动人的眸子还和秦洛的眼睛对视了两秒钟。“我这么懒,丈夫还这么宠爱,不是更让女人动心吗?”
哄堂大笑。
金德瑞也不再强求,大手一挥,说道:“行。先这么拍着试试。如果画面出来了感觉冲突,咱们再换衣服拍。”
“我去帮你化妆。”陈思璇拉着秦洛的手说道。“我的老公,当然得由我来打扮。总不能真的做一个懒媳妇吧?”
秦洛哭笑不得。这女人也太入戏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