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才是被猎魔人洗脑了!”艾米愤怒地说,“你知道你偷走了三件圣器,给先生带来了多少麻烦?如果不是这样,也许先生还不用建立这个研究所。但是他花了这么多年的精力,现在又被你毁了——”
顾颐打断她:“如果我没搞错,远在他的‘圣器计划’还没开展的时候,詹森就已经被送去做试验了吧?”对詹森的死刑判决是在他初拥之后不久,可见路易早就在计划从血脉上改造血族,而绝不是像艾米所说,是因为“圣器计划”被他打断,才开始建立研究所。
艾米怔了一下,但随即理直气壮地说:“那你跟猎魔人联手,难道忘记了你是血族吗?”她瞪着顾颐,“你不只偷走圣器,还爱上了一个猎魔人!弗朗西斯,你这是对整个血族的背叛!”
“谁说我爱上了一个猎魔人?”顾颐不知是该气还是该笑,下意识地反问。
“难道不是吗?”艾米也不知道自己是为路易愤怒,还是在心底深处有难以压抑的妒火,“那个荆棘枭家族的猎魔人!吉姆·唐!可是他算什么呢?不过是荆棘枭为了延迟家族的破败,从外头收进去的人!他有什么地方比得上先生?”
顾颐要过了一秒钟才反应过来,这个吉姆·唐说的就是唐骥。
“这名字起得实在太烂了。”顾颐喃喃地说。骥,好马也,这个英文名字根本体现不出这个含义来。
“但是——”是谁说他爱上唐骥了?
“难道你没有吗?”艾米冷笑着反问,“弗林看见你们在同□□跳舞,连这个你也要否认吗?难道你不是住在他家里吗?不是被他包养的吗?”
顾颐发现自己居然无可辩驳。
艾米提高了声音:“无话可说了是吗?弗朗西斯,你离开了这么多年,最后却堕落到了这种地步!你——我对你太失望了!”从前,顾颐虽然只是个贵公子,身份尚未被其他血族所接受,可他是那么的意气风发,就像晴空中的一轮满月,光华四射。
那时候,路易给他最好的东西——他穿手工精制的服装,戴名家设计的珠宝,骑最好的马,驾最快的船;他学调酒,用的是路易搜罗的各地佳酿,学乐器,用的是阿马蒂手制的小提琴……在艾米眼里,他就是天上的明月,可望而不可即。
她没法想像,顾颐会像个普通人类一样,住地下室,在酒吧打工,最后还被一个纨绔子弟包养,并且那个花花公子——还是个猎魔人。
我对你也很失望。顾颐在心里回应了一句,觉得已经无话可说。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会选这个人类。”艾米眼眶酸热,用力眨了眨,“但你如果要离开,那就把先生的东西还给他!”
“这是非常抱歉了。”顾颐摊了摊手,“尸手留在血雾迷宫了。这个,也算是物归原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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