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
吴献就打着哈欠,上了偃师兰的车。
昨夜所发生之事,如果有人问吴献,吴献肯定会回答说什么都没有发生,他洁身自好美美的睡了一晚上。
但具体发生了什么,就不足为外人道也了。
总之,吴献很开心。
今早起来后。
吴献就让偃师兰,带他找一个能训练近战能力的地方。
在地下室内对着空气练习,效果终究不如专业场地好,但车开了一会儿,吴献却发现偃师兰将自己带出了城。
出城三里外,满目皆荒原。
很快车子就开到了一处相对空旷的地方,这里地形相对平整,杂草有半人高。
“就是这里了。”偃师兰走下车:“这里曾是一片肥沃的农田,但哪怕是重新种植的粮食,依旧带有能将人异化的毒素,所以这片农田就逐渐荒废下来。”
吴献搭着她的肩膀问:“种出的粮食不能吃,那水呢?”
“极乐城的每个水龙头前都有净水器,从净水器中流出的水是可以喝的。”
“那为什么不试试无土栽培呢?”
偃师兰哭笑不得:“您能想到的点子,我们都尝试过了,我们甚至试过直接合成淀粉,但……全都没有用。”
平整的杂草丛中,正站着许多人。
这些人身上的衣服已经破烂,皮肤呈半透明状,有些类似果冻,几乎能看到内脏,头上没有五官也没有头发,只是在头颅正面有一只占据整个面孔的金色竖眼。
“这些,就是我的靶子了吧。”
偃师兰点头。
“这些是被毒素所感染的人类,我们叫他们‘金目尸’,当我们吃下过多的本土食物后,就会变成这样的怪物。”
“金目尸曾经横扫全球,它们嗜血而疯狂,追杀着任何活物,并且几乎无法被杀死,这种怪物蔓延全球,给所有人类都带来了深入骨髓的恐惧。”
“你所看到的这些金目尸,就是奔着极乐城来的,好在‘那个东西’在极乐城毁灭前就被封印,这些金目尸变得不能动弹,如果您想要练习近战能力,没有比他们更好的靶子了。”
吴献好奇的走过去。
走近后吴献才发现,这些金目尸的脚,全都呈现泥土的颜色,已经和大地融为一体,没办法迈动步子。
但他们应该还是活的,因为正对着吴献的这只金目尸,正双臂环抱着一头野鹿,这头野鹿不知道被抱了多久,尸体都已经腐烂大半。
又等待了片刻。
极乐城方向开来了两辆卡车。
一辆是大卡车,车上放着武器架,武器上的所有武器全都是由彩色大马士革钢材制造,把手处镶金带钻,且不说好不好用,至少全都非常好看。
吴献拿出一根两头镶金的钢棍,爱不释手的舞动。
如果不是有其他更好玩的东西,光是这些武器,吴献就能玩上一天,可惜他只能在极乐城过过手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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