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陪很多男人上过床,别的女人只知道要钱,而我除了钱之外,还要从他们嘴里套出几条重要情报,在这个小镇,最值钱的不是军火,而是情报。”女人不无得意的说道。
“可惜你说的那些我都不感兴趣,也不想知道。”
女人见各种招数对这个男人都不好使,突然话锋一转,“你是军人对不对?”
叶承欢心里一动:“你怎么知道?”
女人狡黠的眨了眨眼睛:“酒精可盖不住你身上的血腥味,而且我的鼻子一向都很灵的。”
“要是我没看错的话,你也做过军人吧?”
女人的笑容一僵,“这都被你看出来了,看来你不光是军人,还是个精明的军人。看在咱们都是军人的份儿上,喝一杯怎么样?”
叶承欢终于被她锲而不舍的精神打败了,于是要了两杯酒。
女人接过酒杯,两手都在颤抖,不舍得一口喝光,照样用舌头舔喝。
“放着好好的兵不当,怎么干起这个行当来了?”叶承欢对这个女人有了几分好奇。
“不是你所认为的那种军人,我曾经做的是佣兵。”女人随口说道,眼睛却在盯着手里的酒杯。
“我做过佣兵,直接的理由当然就是钱,不过后来我渐渐喜欢上了战场上那种刺激而血腥的日子。”沉默了一会儿,叶承欢以为她不想再说话的时候,女人突然放下酒杯,眼神空洞的说道:“在我干那行之前,我也有丈夫,也有一个可爱的儿子,那个小可爱是我的一切。”
我十七岁的时候就生了他,那一年我参加了佣兵组织。
当时的我太年少无知,不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脑子一热就拿起了枪。
当然,佣兵也有假期,只要到了假期我就会回去看他,把我听到的看到的各种奇闻异事讲给他听,甚至还教他打枪,我只是想把他培养成真正的男子汉,没想到我所做的一切到后来变成一场悲剧。
这样的生活一直到我三十五岁的时候。
作为一个佣兵能够在战场上活下来已经是奇迹,何况我还当时已经在佣兵界混出了名堂,而且还有了一笔不菲的存款。
但是我厌倦了那样的生活,要回到我的家,像一个真正的女人一样相夫教子。
于是我决定最后再干一票就光荣退休。
可是就在那一夜,我们遇到了另一支不明武装的袭扰,我用巴雷特大狙冷静的干掉了跑在最前面的那个菜鸟,从而给那群乌合之众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可是就在我检查自己的胜利成果的时候,在那具面目全非的尸体上发现了一只军用望远镜,上面居然刻着保罗的名字,那是我送给我儿子十八岁的成年礼物。
是的,没错,我不会看错的。
接下来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也不知道战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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