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小剑在众人的注目下骑马绕客栈慢跑了数圈,意气风发之至。
“两位如需添置马具,前去县城东门外的周家铺子既可。”周正雄善意地提醒道,“那家店的老板是我们兄弟俩的叔父,如果提我们的名字,他一定会给你们优惠的价格。”
没有马鞍根本不能走远路,马具绝对是必需品,我心想,于是连忙对周正雄抱拳致谢。
我与小剑商量了一下,决定先去城里置业。
进城后我懒得再低调,直接带着小白骑着枣红马在城里活动。
我先去了城南的酒楼,“状元楼”的金字招牌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我一看墙上的告示,价格已经竞拍到1200两黄金,而一口价是2千两。
现阶段能出得起这个价的人凤毛麟角,极有可能是某个门派或者组织的人合资竞价,我心中思量道。
我注意到对面的悦来客栈也在竞拍,便策马过去看了看告示,发现客栈起拍价2千,一口价5千,已有人出到2千5的价格。
我跟小剑一合计,皆认为饭店和旅馆是赚钱的好地方,有必要全都买下来——吃,不但可以满足口舌之欲,而且许多食物还有增益效果;住,虽然玩家不需要在游戏里睡觉,但是可以开房做一些儿童不宜的事,因为野合是不健康不道德的行为。
于是小剑出钱买下了酒楼,而我则买下了客栈,然后我们分别前去进行管理。
我将客栈原来的掌柜和伙计都留了下来,招牌也保持不变,只是房价往上提了100倍,普通房共20间,价格为5两黄金/天;舒适房共10间,价格为20两黄金/天;豪华房共5间,价格为50两黄金/天。
嘿嘿,谁也别嫌贵,爱住不住,我暗自偷乐道。
至于客栈的餐饮服务,我决定取消,让客人直接去对面的酒楼消费。
小剑看了我定的房价,不住地说我黑,而我看了他定的酒菜价格,却也不遑多让,黑得一塌糊涂。
“这就是垄断经营,咱们花了血本就应该有相应的收益。”我笑道。
小剑连连点头表示赞同。
接着,我去集市的摊位收了货款,并将飞雪寨收获的东西放上货架。
随后,我又前去米兰站打理货物,我一看店中的货架,龙泉剑和暗格均已售罄,不由非常开心
我定的价格真不便宜,但此地临近昆仑派,使剑的玩家超多,而暗格的实用性又超强,所以这两样东西不乏买家。
我的镇店之宝邪火明珠耳环依然静静地躺在货架上无人问津,我也早料到不可能卖掉——目前为止没有人能拿出1万两黄金,即便有也不会用来买一个75级的耳环。
我来到铁匠铺做了一把破天弓,换下了飞蝗石,并做了1万支亮银箭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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