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我们走!准备准备,上战场去!我一定要把你喂大!”
小金嗷嗷地叫了几声。少年开心笑起来:
“你说你也一起上战场?一起赚赏金?好啊!来吧!”
有一头刀枪不入的异兽跟在身边,少年的杀伤力,几乎是bug级别的。
他先是跟着大队人马行动,很快,就加入了轻兵哨探,俗称“夜不收”的那一种。
和伙伴们一起,远出边境墩台之外,分路探听敌情:
敌人的部族到了哪里,军队到了哪里,有没有可能来打草谷,有没有可能大队进犯:
“来了!”
“敌袭!”
箭风飕飕,马蹄杂沓。敌人对于地形,显然比他们要熟悉得多,忽然就从一条深沟里冒了出来,先是一轮箭雨,再是怪叫着冲了过来。
少年极其灵巧地一个镫里藏身,躲过箭雨,刚刚坐正,前方一声大吼,几个敌人的马匹惊嘶人立——
“有狗!”
“有狗!”
“不对,有怪物!”
“什么怪物啊——”
成年大狗大小的怪物,扑上去一口,就能咬折一条马腿;再扑上去一口,拿刀的胳膊,连着臂甲,咔咔咬折。
就这还不够,那怪物连臂甲带钢刀,直接咬碎吞下,钢刀的碎片都不放过!
“救命!救命!”
“逃啊——”
鞑子兵惊叫着四散逃命。少年在马上坐正,弯弓搭箭,不忘了大喊一声:
“小金,别忙着吃!把他们都拦下来!一个人头20两呢!”
光是这一战,就干掉了二十几个鞑子兵,少年的五名同袍各收获两个首级,少年和小金加起来,总共收获12个首级。
报功,兑现,领赏,小金一口吞掉几百两银子,不满地摇了摇尾巴:
不够!
“我知道不够呀。没事儿,下次我们再出兵,积少成多,总会有的!”
少年笑着安抚小金。积少成多,积少成多,他们从夏天战斗到秋天,从出墩台二三十里,到远出百里,在外面游荡五六天、十来天。
少年身上的军功,终于积累到了斩首百级,而他也从一个刚入伍的新兵,被拔擢到了千户的位置:
“今秋有一场大战!——你跟上,好好带着队伍,看看能不能破几个大帐子!”
鞑子号称“人口百万,控弦六十万”——当然实际上不可能那么多,而且他们面对的这段战线上,也不可能那么多。
但是,前线的压力还是很大的,几万大军集结在一起的时候,黑压压连作阵云,沈乐光是看着都觉得胸口憋闷。
当然,这样的大军,大部族领袖的军帐,肯定也是异常富裕:
阳光照在帐顶上,反射出一片金光,看得小金又蹦又跳,口水连连——
“那是金子?那个装饰帐篷顶的,真的是金子?
——小金你别急啊!咱们跟着大队走,争一个斩将夺旗的功勋,等进了帐子里,你随便吃!”
少年豪气地作出了许诺。而身为大帅之子,他也被安排在最吃重的位置上,在战局胶着不下的时候,带领骑兵,冲破阵型——
“嗷嗷嗷!”
“嗷嗷嗷嗷嗷嗷——”
小金的咆哮声震动战场。一口咬断马腿,再一口咬断马腿,再一口咬断旗杆……
一道金光在马前飞窜,为少年的骑兵队伍杀开一条血路,直扑敌酋,直扑军帐!
“敌酋已经授首!放下兵刃,跪地不杀——”
小半个时辰之后,少年高高站在马背上,举起首级,扬声喝令。然后,赶紧下马,蹿进军帐:
“啊!我的簪子!!!”
一声娇柔的惊呼。少年注目一看,想也不想,从小金嘴里夺下一根金簪,递回榻上少女手里:
“小金!别!”
“嗷——”
你重色轻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