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哎,李桐。”年轻警察第二次提醒,注意别主观性太强的口嗨。
老警察梳理的说道:“就是说这个郑琦,找了‘东成哥’,让他给陈源一点颜色看看。但这郑琦他是个高中生,不太好搞哦……”
“年满十六周岁就可以负担刑事责任了。”李桐严肃的说。
“但这事,主要还是这个东成的问题,那边可能带点教唆的意味,但没有造成任何伤害,基本上只是批评教育一下。”老警察提醒李桐,对方就算超了十六岁,也是未成年。既然是未成年,就不要指望如何从重处理。
况且,就结果而言,没有造成伤害。
连从犯,都算不上。
而这个韩东成主要的问题,其实是这个事件之外的——西读,泛读。
不过,他看得出来李桐很愤怒。
而且下车的时候,她急切的有些过度了。
于是,他关掉了执法记录仪,问道:“这小伙子?”
“……”陈源愣了一下,看向李桐。
李桐闭上眼睛,做了个深呼吸,然后睁开眼,说:“像这种人,竟然雇佣社会人打手持械去伤人,不应该严肃处置吗?不然等到他从学校出来,岂不是为社会输送罪……”
“我问伱什么关系。”老警察打断的说。
“……”李桐被说的语塞,然后小声道,“弟弟。”
听到她这么说,老警察开始有些困惑,因为李桐的弟弟早就去世了。而观察了一眼两人后,他这才明白。
郑琦认了个社会人的大哥。
陈源认了个警察的姐姐。
不愧是优等生,在攀亲戚方面的选择,都比小混混理智得多。
“知道了。”
老警察微微点首,接着看向年轻警察,说:“把这个郑琦跟他家长传唤到警局,走民事,尽量和解。”
而听到这几个字,大家都懂了。
民事和解。
那就是赔钱。
而且,还要得到受害者陈源的谅解。
倘若钱没给到位,陈源硬是不谅解,那就是行政拘留加处罚。
其实这种事情,能大能小。小就是,实际上没有造成任何损失。但大就是,教唆,雇佣(有请客,点妹妹为诱导)持械伤人未遂,作为从犯论处。
如果这是警务人员的家属(弟弟),那么情况又不一样了。
一般都是往可大的方面处理。
“谢谢师傅。”李桐感激点了点头。
“谢啥,走了。”老警察让李桐别乱说话,然后跟年轻男警察一起,把人往车上押。
“师傅稍等一下,我跟陈源叮嘱点事。”
“那你快点过来,别耽搁。”
“嗯嗯!”
李桐点了点头,接着把陈源带到一边,紧紧握着他的胳膊,有些生气的说:“你怎么回事,又把自己置于危险境地?怎么老发生这种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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