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法租界市民之安全,我中央区巡捕房当即行动,程副总巡长更是身先士卒,成功击伤悍匪邵二。”
“悍匪邵二自知插翅难逃,竟不惜引火烧身!”侯平亮继续宣读。
‘引火烧身’?
听得侯平亮如是宣读所说,皆是惊讶、不解。
很快,他们就不再惊讶了。
……
只见,有几个没有穿巡捕制服的男子闷声不吭的走过来。
他们的手里拎着几个铁皮小桶。
几人将铁皮小桶放在邵二的头部、脚部和身体两侧,再从身上掏出匕首,噗噗噗几下,将小桶捅了大窟窿。
桶内的液体争先恐后流出来。
风吹起,空气中弥散汽油的味道。
几人做完这一切,一声不吭的离开。
汽油顺着路面快速流淌。
浸透了小程总扔在地上的白手套。
一枚还在燃烧的烟蒂从空中飘落。
轰!
火,暴起!
……
“太猖狂了!”距离邵二‘引火烧身’不远的一户临街店铺的二楼,一个平头小年轻义愤填膺,咬牙切齿说道。
说话间,他看了一眼小程总那已经远去的小汽车。
“是啊,当众行凶,栽赃,毁尸灭迹,实在是闻所未闻,啧啧。”他身旁一名戴眼镜的中年男子摇摇头,叹息说道。
“总编,报馆要不要披露声讨这件事。”平头小年轻兴奋说道。
小程总是法租界赫赫有名的大拿,关于这位小程总的报道非常多,其中大多数是桃色新闻。
桃色新闻虽然喜闻乐见,不过,终究没有这种当街处决、毁尸灭迹来得劲爆。
“小米,你整理一下,可以报道小程总和那位应女士的新闻,听说小程总近日捧着鲜花去应女士家中了。”总编说道。
“是,总编。”另外一个年轻人答应着。
“总编——”平头年轻人急了。
总编看了他一眼,推了推镜框,“韩林,这种帮派之间的厮杀,打打杀杀的,报道多了会教坏小孩子,报馆要注意。”
……
对于哪些事情可以见报,哪些事情不能见报,上海滩的报馆有不成文的规定。
其中帮派之间的厮杀,有的可以见报,有的则是决然不能见报的。
譬如说小程总和那位张老板之间,这种几乎是刺刀见红的‘争执’:
邵二是张笑林直接公开表示要保的人。
小程总的做法颇诡异,似是给了张笑林面子,没有在生日宴会前动手,但是,随后这种当街处决的做法,更过分,简直好比是公开抽张笑林的脸!
不是用手抽脸的,是用的鞭子!
铁鞭子!
这件事是万万不能见报的。
若是见报了,先不说小程总这边会如何报复,丢了脸的张老板会非常愤怒。
说白了,无论是小程总还是张老板,报馆都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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