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宪洲笑了:“不急!你先张罗张罗。等你回蓝城了,再来兴城找我,我们一起到魔都一趟,到时候就知道我所言不虚。”
“好!”
元宪洲回家一周之后,钟洋便如约而至。
元宪洲叫钟洋过来还有一个重要目的。
作为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元宪洲没法独自出远门,因为父母不会同意。
但有一个成年人领着,他们就无话可说了。
元宪洲向父母介绍说,钟洋是他认识的朋友,他们向一起到魔都去转转。
元义刚本身就是个热情好客的人,他跟钟洋聊了几句后,确定对方是个来路清楚的人,便同意了元宪洲的要求。
此时,从兴都到魔都还不通火车,只能坐船。
元宪洲上一世的时候,30多岁才有机会到魔都,可那时从兴都到魔都已经没船可坐了,统统都是火车。
所以,元宪洲这次坐船算是初体验。
由于买票有点晚,元宪洲和钟洋只买到统仓票。
这种所谓的统舱就是甲板下面的地铺。
轮船上最差的铺位也比火车上最好的铺位要舒服的多。
地铺十分宽敞,打滚儿都没问题。
每人发一张席子,还有轻薄的被褥,白天晚上都可以在地铺上坐卧。
当然,风浪不大的时候也可以到甲板上溜达溜达,吹吹海风。
这种大船甲板以上有四层,体型甚大,在海上行走十分平稳,连元宪洲这种从没坐过船的人都没有晕船的感觉。
大船的设施也很齐全,有餐厅、电影院、图书室等等。
大船上的伙食也极好,顿顿大鱼大肉。
可惜,从兴都到魔都只要十几个小时,早上出发晚上到。
中午吃完饭,元宪洲和钟洋在甲板上散步。
一个厨师模样的大叔正往海里倒吃剩的大鱼大肉。
元宪洲忍不住啧叹。
厨师大叔说:“怎么了?小伙子?”
元宪洲不好意思地说:“没啥,我就是觉得有点浪费。”
“浪费?刚才你们吃什么了?”
“吃鱼啊。”
“你们吃鱼我养鱼,这有什么浪费的。”
到达魔都后,元宪洲和钟洋在一家旅店里住了一晚,第二天一大早起来,来到一家百货公司买了套西装。
元宪洲又让钟洋帮他圆谎,说元宪洲曾经在香港跟舅舅一起做过生意,钟洋嘟哝了几下记住了。
两人直接往魔都唱片社赶去。
到了唱片社,钟洋递上单位介绍信,市场部的一位姓曹的主任接待了他们。
曹主任坐在沙发上,先是打量元宪洲和钟洋一眼,然后低头看一看介绍信,点点头:“你们厂子我有点印象,不过我们一直没什么来往。”
钟洋连忙递上万宝路香烟,陪着笑脸:“一回生二回熟嘛。”
曹主任抽着烟皱着眉头:“可是我们近期还没有制作音像制品的打算,只能以后再说了……”
元宪洲立刻插嘴:“不是吧。据我所知,你们来年就会录制一位男歌手的磁带,初步打算录制300万盘!”
曹主任大吃了一惊,抬头看向元宪洲。
钟洋连忙介绍:“这位是,小元,别看他年龄小,他很小就跟他舅舅一起做生意了。”
曹主任身体前探:“请问你舅舅是哪位?”
元宪洲挺直胸膛:“牛嘉城!”
“报业大王啊!简直如雷贯耳!我说你怎么消息这么灵通。”
钟洋先前还对元宪洲的说法将信将疑,现在听曹主任这么一说顿时心服口服了,果然所言不虚!
钟洋连忙趁热打铁:“既然你们又300万的计划,不如分100万给我们。”
曹主任叹口气:“其实我们心里也没底啊,小元啊,你帮我问问你舅舅,我们大陆的市场能容纳这么大的发行量吗?”
元宪洲:“太能了!如果你们够胆量500万也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