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有情人很快就如胶似漆了。
大学生到魔都进修以前,潘巧娣已经珠胎暗结了。
但遗憾的是,大学生走了之后再也没有回来。
潘巧娣走投无路,怀着章明俊嫁给了一个车把式章文斌。
章文斌本来不是纺织厂的职工,是远郊区一个好吃懒做的车把式。
有一次,章文斌赶着马车不小心被纺织厂的车子碰到了,落下一点点小残疾,从此便赖上了纺织厂。
纺织厂没办法就把他招收了,安排他到纺织厂下属的小集体企业,用他的马车来回装卸煤炭。
章文斌有个外号叫“七根火柴”。
元宪洲小时候一直没搞明白这个外号是什么意思,直到有一次在纺织厂澡堂洗澡的时候,偶然撞见章文斌,这才恍然大悟。
这章文斌下面的家伙跟马差不多大,足足有七根火柴那么长。
不过,大人们都说章文斌的那玩意跟黑人一个操行,软的时候那么大,硬的时候也那么大。也就是民间老百姓所说的“死**”。
章巧娣嫁给章文斌后苦日子便开始了,结婚没几年,就变得面黄肌瘦,完全没有五朵金花魁首的风采了。
章明俊上小学的时候,章文斌的马车被公家收走,从此以后他便成了一名打杂的,厂子里哪里最脏最累,就会把她叫过去。
也是从那之后,章文斌渐渐地爱上了杯中物。
章文斌这种爱喝酒跟元义刚他们这种不同。
元义刚是每天晚上喝上二三两,感觉挺惬意挺满足。
顶多逢年过节会多喝一点。
酒瘾虽然有,但并不严重。
而章文斌这种只能算酒鬼了,用现代人的话来说属于酒精中毒。
章文斌一日三餐都离不开酒。
早上起床先吃几口菜来上一瓶。
中午的时候再来上两瓶,晚上回来又弄上两瓶。
身体完蛋了不说,经济状况也越来越差了。
那时,好点的酒比如像兴都老窖要三块多钱一瓶。
稍微差点的兴都大曲也要两块多钱。
最差的散酒也要一块多一斤。
一个月下来,光喝酒的钱就要150元。
而他们两口子每个月的工资差不多也就这点。
所以,章文斌往往连正规的散酒都喝不起,经常喝点来路不明的散酒。
下酒菜更买不起了。
纺织厂经常流传关于章文斌喝酒的段子。
比如说,章文斌实在没有下酒菜了,就拿根铁钉子,嘬一口钉子喝一口酒。
章文斌嗜酒也就罢了,而且酒品也不好,一喝醉了就打老婆,章明俊和章明溪兄妹在一旁劝两句,他就把他们也一块儿揍。
章文斌的这种喝法,不光把自己身体喝垮了,也把章家喝的一穷二白。
别说黑白电视、录放机这样的时髦电器,连收音机这种古老的电器他们就都没有了,让章文斌抱出去换酒钱了。
每年纺织厂评比困难户补助的时候,都没人好意思跟章家争。
在纺织厂元家属于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家庭,甚至是传说中的万元户。
刘彩霞当年跟潘巧娣在一个车床上干活儿,是一对好姐妹。
元宪洲、元宪波兄妹跟章明俊、章明溪兄妹又是一个班级,从小玩到大的发小。
两家关系按理说是很亲近的。
但潘巧娣五年前先是神经衰弱了,接着精神也渐渐不正常了,犯病的时候六亲不认得谁骂谁。
渐渐地,两家大人就不再来往了。
但小辈儿之间还经常走动。
章明溪是个性格爽朗的女孩儿,跟元宪波能玩到一块儿,没事就到元家蹭吃蹭喝,有好看的电视剧也钻到元家来。
而章明俊却截然相反,虽然他跟元宪洲关系不错,但他却脆弱又敏感,很少主动来元家,元宪洲有时候跟他开句玩笑,他都能生气好几天。
但谁能想到,这样一个内向懦弱的男孩,若干年后成了大工街的一霸。
而这一切都与元宪洲有很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