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麦从印刷厂出来的时候天都黑了。干这活就这样,没个准点下班。本来这事是池莉莉跑的,但前几天罗薇晕倒在路上,送到医院检查出心脏二尖瓣有问题要做手术,她的工作就由池莉莉去顶起来,这些杂七杂八的事也就交给了小麦,所以格外忙得厉害。天气反常,前两天出奇地暖和,这两天又突然冷起来了,特别是饿了的时候,更觉得身上发寒。按按咕噜作响的肚子,小麦决定先在附近找个地方吃了饭再回家。这里也在台东边上,吃饭的地方比他住的那里多得多。
肩膀忽然被人轻轻拍了一下,小麦一回头,背后的人微笑着露出洁白的牙:“又见面了,到这儿来淘小店吗?”是台东那家饰品店的年轻老板。
小麦回他一笑:“不,刚从印刷厂出来。老板在这儿干什么?”
“我姓郑,郑云书,叫我名字就是了,别叫老板,我有那么老吗?”郑云书说着,露出一个俏皮的微笑。
他笑起来就露出洁白的牙,嘴角拉开得大一些,还会露出两边的两颗小虎牙,显得十分年轻可爱。小麦忍不住多看他两眼。郑云书便笑得更开心:“怎么,被我迷住了?”
小麦心里一动。GAY和GAY之间,大约真是有种同类的感应,男人之间随便开开玩笑很普遍,但小麦就是觉得郑云书这话里有点别的意思。
“我来买杨梅。这地方有个小店卖腌果,杨梅和乌梅腌得特别好吃。”郑云书晃晃手里的盒子,忽然说,“天气够冷的,过来喝杯热咖啡?我冲咖啡的手艺很好。”他说着,抬起头来看看小麦,也许是被旁边的霓虹灯映的,眼珠如同琥珀一般晶莹。小麦有几秒钟看得有点转不开眼,不知不觉地点了点头:“好。”
饰品店关着门,郑云书取出钥匙开门。这个店夹在两个服装店之间,这时候别的店已经开始上客,但进出的人却没有注意这个小店的。小麦忍不住问:“生意好么?”
“还行,都是回头客。”郑云书一边说一边让他进来,又把店门半掩上了,“我也不指望它发大财,能糊口就行了,坐。”他指指那边的折叠桌,“搭把手给支开,我去煮咖啡。”语气自然亲切,让人听了说不出的舒服。说完,他笑笑,就提着袋子走进后面去了。
小麦把折叠桌支开,坐了下来。后面房间里很快飘来了咖啡的香气。其实小麦并不怎么喜欢喝咖啡,吸引他的也不是咖啡,而是郑云书的笑脸。魏炎离开已经一个多月了,不知是不是确实太伤了他的心,或者是因为经济压力大工作忙,他很少想起魏炎。但是这会儿看着郑云书的笑容,他才发觉,在滨海这个城市里,他其实很寂寞。
叮——挂在后门口的风铃清脆地响了一声。小麦抬头看过去,并不是郑云书出来了,也没有感觉到风,但是悬挂着的风铃却在轻轻晃动。小麦走过去仰头看看,忽然觉得这风铃好像跟上次看见的时候有点不一样,似乎比原来多了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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