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斗以摧枯拉朽般的方式赢得了胜利。
神魔被斩落头颅,取出了一枚晶体,团长劈了老半天没能够劈碎,随手先收了起来,然后一下从高处跳下来,大声喊着,让银枪决云兵团的同袍们收拾这儿的战利品。
这是他一贯的作风了。
凭什么就只能他们抢咱的,咱不能抢他的?
砍了他脑袋,把东西都抢走,大胜之后,理应要举办酒宴,欢庆胜利。
齐良畴也跟着一同去搜集了还能够用的战利品,说是战利品,其实没有太好的东西,和过去衡阳度时候都不能够比拟,但是众人心情却都很好,在城池里点燃了篝火,炙肉,取出了幸存的劣酒,大笑着饮酒。
团长抱着一坛子就跑,结果给十几个扑上去暗倒,骂骂咧咧地抢着一摊子有些浑浊的酒,雪灵儿跑过来和齐良畴炫耀战绩,结果反倒是给打击了下,重重跺了跺脚,气呼呼地走了。
齐良畴嘴角微微挑起,提着一壶酒,靠着旁边的横木,看着星光漫天。
远远的,老曹不喜欢喝酒,周围围绕了许多的孩子,身边儿好几个,肩膀上还趴着两个更小些的,一个小丫头好奇地拨弄着老曹的头发丝儿,还拽了拽老曹的胡子,他看到曹星河脸颊子都抖了抖,却也不生气,仍旧笑呵呵的。
明明只是喝到嘴里甚至于有点沙子味道的劣酒,但是齐良畴却有些微醉。
他心里突兀生出一个念头来。
等到到了那城池,保护好传承以后。
如果不能回去的话,就留在这个时代,加入兵团也很好啊。
正想着,一道悦耳的声音响起:“一个人在这里喝闷酒吗?”齐良畴抬起头来,看到修长如白杨的女子,是先前给他疗伤的方霜,之后也一直负责他们的伤势问题,而她在战场上,同样是极为可靠的战友同袍,枪法惊绝。
此刻方霜喝了点酒,白皙娴静的面容上透着一丝红晕,一双眼睛明亮。笑吟吟道:“一个人在这里呆着的话,多无聊,来,大家要跳舞,你也过来吧……”
齐良畴听到跳舞,下意识要推辞,方霜伸手一下抓住他的手臂,笑道:“是九黎那边朋友传来的舞,人越多就越有趣,来吧!”
齐良畴没能挣脱开,被拉着走过去。
豪勇的团长赢得了酒,得意洋洋站在最中央,他们拆下了曾经官员的府邸,堆积了一个大大的篝火,有人介绍该怎样去跳,齐良畴说自己从不会这些东西,那边方霜挽住他的手臂,道:“很简单的,来,我教你!”
围绕着篝火,所有人手臂和手臂挽着,围成了一个大大的圈。
确实是很简单的动作,就结合着拍子,以圆形往左边三步,然后所有人踢出右脚,再往右边三步,同样踢出左脚,喊着古朴的号子,速度要越来越快,齐良畴被拉着而加入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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