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名已经非常清晰地表明了,邦妮霍尔斯是他的女孩。
台下粉丝们又怎么可能不暴动呢?
但,该说不说,周济民的歌声很好听。
跟邦妮对唱的时候,更让台下众人尖叫连连。
原本男粉丝们是难以接受周济民的,但随着他的歌声,以及跟邦妮合唱时的默契,虽然还是不能接受,但已经没有那么抵触了。
至于那些女粉丝们,在周济民歌声出来之后,便沦陷了。
而之前跟周济民搭讪的那个女孩,更是张大了嘴巴,满脸不敢置信。
“原来他已经把邦妮追到手了呀……”
不管怎么样,这首歌是真好听,贼带感。
唱完这一首之后,粉丝们纷纷叫好,表示还想继续再听。
然而,周济民并没有配合他们,他只是一时技痒,可没有继续卖唱或者在这一行有所发展的想法。
可他想要离开酒吧,酒吧老板却不太乐意,更别说还要把邦妮带走了,那更不可能了。
即便在后台这边,也能听到外面人山人海的呼声。
一旦邦妮真的走了,损失事小,这些粉丝暴走,制造混乱或者其他事情,那酒吧可就惨了。
此外,酒吧老板也想把周济民给留下来,毕竟只是一首歌,就让这些粉丝如此喜欢,可想而知后者的能力有多强了。
“你这酒吧多少钱?我买了。”
见没办法商量,周济民突然说道。
这也是他突发奇想,如果买下这家酒吧,那可以直接交给邦妮霍尔斯帮忙打理啊。
也算是给她的礼物吧。
酒吧老板满脸惊愕地看着对方,心说,难道这还是一个富二代?
不过,卖酒吧是不存在的,这么赚钱的酒吧,他怎么可能卖呢?
当他拒绝之后,周济民却突然幽幽地说道:“如果我在附近收购一家酒吧,跟你打擂台,你说你这家酒吧的顾客会不会都走掉呢?”
“你敢!”
毫无疑问,这戳中了酒吧老板的痛点,商业竞争无可厚非,但如果周济民搞这样的手段,他恐怕还真没什么好办法。
虽然酒吧老板可以使用一些下三滥的手段,但这些手段可不长久。
再说了,他能用,难道别人不能用吗?
总不能把周济民干掉吧?
想到这里,酒吧老板却打了一個冷颤。
“好了,我也不想闹这么僵硬,给邦妮放一个假,如何?”
在周济民这番软硬兼施、双管齐下的劝说之后,酒吧老板不得不屈服。
相比卖掉酒吧或者更糟糕的恶性竞争,酒吧老板觉得给邦妮放假,更划算。
但,还是希望邦妮能去安抚一下粉丝们的情绪,以免出事。
皆大欢喜的结局,几分钟后,周济民带着邦妮离开了酒吧。
后者一直晕乎乎的,走路都如同踩在云朵之上,脸上的笑容就没有停下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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