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嗬,充英雄了!”阿明老婆圆瞪双眼,一发飙,朝他小腿上猛踢一脚,“伺候她,一个大男人卖身,我呸!”
她疯狂地辱骂着,话语不堪入耳。阿明忍着痛凑过去还想解释什么,“啪!”一记响亮的耳光在他那张还算英俊的脸上炸响了,他狼狈地捂着脸直直地站着。
金依曼看不下去了:“世上哪有老婆这样打骂丈夫的,真是母夜叉!”
阿明老婆双手叉着腰瞪着她:“母夜叉怎么了?又不做不要脸的事!”
金依曼反击说:“你这么闹,不是丢人现眼吗?”
阿明老婆气不打一处来:“小****,到底谁丢人啊?真是反了你!我管自己的男人,又没有偷汉,你管得着吗?”
阿明老婆头一歪,凶吧吧的,嘴角那颗痣暴了出来。
金依曼讽刺道:“你这形象去偷汉,只怕没有人要呢!”
“你这不要脸的****,偷了汉还有理,老子打死你!”阿明老婆气急败坏地扑了过来,拳头雨点般落在金依曼身上,打得她大声呼救,落荒而逃。
金依曼被尊称为“金总”以后第一次受到这样的羞辱,憋了一肚子气,无处发泄,后来她逼阿明离婚,想用这样的方式惩罚他老婆,哪知阿名那小样怕他的两个做公安的小舅子,在老婆面前是窝囊废,一点动静都没有。
思来想去,觉得还是胡志强有男子汉气概,至少不怕老婆。这时候,金依曼认识到,强者也有无可奈何的时候,也许一个人在这时候,除了微笑,也只好微笑了。那就顺其自然,让事情静静地来,静静地去,自己则静静地努力,静静地收获吧。
金依曼开始转移视线,寻找新的目标。
随即,新的目标就出现了。
金依曼坚信,没才干的女人靠嫁人过活,有本事的女人靠自己过活。要活就要活出个样子,活得有声有色。
四年前,胡志强毅然辞职,向亲戚朋友借了一些钱,在沙城大学附近开了一家小餐馆,创业之初,亲自托着盘子,努力招呼客人。在餐馆最艰难的时候,还兼了一份工,没日没夜地做。也许是时来运转,那时,事业初创的金依曼在沙城大学出席选秀节目,在他店里吃小吃,胡志强从容的表情和似水的柔情深深打动了她,只简单交流了几句,就成为了朋友。
那天晚上,金依曼在电视台录制访谈节目步行回来,突然起了台风,本是皓月当空,却骤然变了天,飞沙走石的,让人根本没法睁开眼睛,风沙打在脸上,**辣的发疼。紧接着,雷公也怒吼了,雨“哗啦啦”倾泄而下。
走出校门,四周空荡荡的,通往入住的沙城宾馆的偏僻小路上连一片避雨的屋檐也找不到,雨水浇得金依曼几乎睁不开眼睛,一阵寒风让衣衫单薄的她禁不住直打喷嚏。
胡志强路过时,把雨伞给了她,把她接到餐馆,给她烧热水洗脚,煮姜汤御寒。从那以后,他每天都准时站在校门口等她,像殷勤的仆人。
久而久之,金依曼对知冷知热的胡志强产生了好感,认为他有毅力,体贴人,开个小餐馆委屈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