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住,速度要快,不能留下任何东西,主人的规矩你们都懂,我也不想多说。”,雨果慢条斯理的将自己的制服脱了放在一边,叠放的整整齐齐,就像刀劈斧凿的石块一样有棱有角。如果忽略他对鲜血和杀戮变态的执迷,单纯以个人的行动力和自我约束力而言,雨果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人才。能用上人才这个词,自然能证明他的出色。
就像他叠好的衣服一样,雷恩曾经只是提点了一句,他就牢记在心里,并且付诸于行动。整个巴拉坦惨案中那么多参与者,为什么偏偏雨果被雷恩看中?一是因为雨果这样的人识时务,识时务的人如果不是到了最后关头,没有翻盘的希望,是很难背叛的。第二点,就是好用,养一条狗咬人,总没有养一个人舒服。
他换上了一套平民中最流行的驼色长衫,穿好后弯下腰弹了弹裙角的灰尘,他直起身望着面前上百名沉默不言,一脸肃杀的奥尔特伦堡人,笑的就像五月的阳光一样灿烂暖人,“我不是奥尔特伦堡人,不过我是你们的首领,只要主人一天不改变这个想法,那么你们就必须遵守我的命令。这次你们分为五个队伍,目标都告诉你们了,要求你们也清楚了。”
“在离开之前,我最后问一句,谁还有疑问?”
沉闷的人群滋生出一种令人心悸的气势,他们就像匍匐在草丛紧盯着猎物的捕食者,小心翼翼,不声不响,连杀气都收敛起来。但如果看着他们的眼睛,就能在他们眼睛深处看见一种煞气在流动。奥尔特伦堡人,对于雷恩的命令总是无条件的服从,即使让他们去死,他们也会毫不犹豫。
人没有信仰的时候,或许会权衡利弊,或许会选择退缩,但人一旦有了信仰,也就得到了升华。无论是个人的崇拜,亦或是宗教性质的信仰,都有一个明显的特点,那就是崇拜死亡,追求死亡。并不是说他们希望自己死亡,而是希望通过追逐死亡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虔诚和武勇,皮匠教巅峰时期手无寸铁的农夫都敢和武装到牙齿的骑士们正面硬拼,光头教面对来自皇帝的排挤都能面不改色坐在火里念经。
信仰就是他们的武器,是他们的寄托,也是他们所向往的归宿。
面对如之前那样沉寂没有一丝声音的人群,雨果满意的点点头,这些人可比自救会里那些太跳脱的小孩子们好用的多,完全不是一个概念。他摸了摸腰间藏着的匕首,脸上一抹潮红的狰狞一闪而逝,抬手一挥,“出发!”
此时尼采正躲在门后,屏住呼吸,心跳的砰砰响。他此时此刻正面临一个艰难的抉择,是和雷恩头也不回的走到底,还是做一个检举揭发者。
穷人暴富之后会享受金钱带来的乐趣,会考虑如何把钱花出特效来,而尼采这种被权力抛弃了许久的干部,在回到了权力的中央时,也会垂涎更多的权力,更加贪婪的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来让自己得到满足。这就像是在沙漠中缺水已久的旅人,在遇到沙洲之后不仅要站着喝水,还要跳进水源里用皮肤喝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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