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下的大山中。
阿福可怜巴巴地蹲在一棵大树后面,一只手捂住了胸口,一只手拎着裤腰带,羞涩的就像是一个撒尿的时候遇见色狼,却还来不及提起裤子的小村姑。
在他的对面,大狗熊青山摇头晃脑地叹息,吟唱道:“落花有意,流水有情,奈何,君乃男人是也……呜呼哀哉,吾之不幸,痛哉,惜哉!”
阿福哭了,“别再淫诗了,我还要拉屎啊!!!!”
远处的篝火旁,沈昆和青龙勾肩搭背地哈哈大笑起来,就像是相处了几十年的老朋友一样。
事实上,他们也真成了好朋友,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沈昆现青龙实在是一个有趣的家伙,
用文化界的说法,青龙就是那种有魏晋风骨。坦荡洒脱,有不拘小节的文化人 ——跟这种人交朋友,讲究的是文人之间的对路,你要是没有他看得上眼的文化优点,他绝对不会看你一眼,可你要是和他有共同的文化兴趣,人品又不算太差,他就会立刻就能把你当成莫逆之交,无所不言!
很幸运,沈昆就掌握了青龙最感兴趣的书法!
“嘿嘿,想不到练习灵符的副产品,竟然还能带来青龙这样的朋友”
一想到自己练习灵符的幸苦,几个月之内用掉了三大仓库的白纸,毛笔便拖了一大半,沈昆心中就无比自豪,他今天能和玉先生在一起称兄道弟,平的可是真本事!
“阿福在远处拉屎,我却与沈兄在此饮酒吃肉,此等行径,狂人也,疯人也,癫人也!”青龙刚刚喝下去一大坛子烈酒,状若疯狂的大笑起来。
沈昆也狠狠的吞了一大块烤肉,大笑道:“那个孙子说的来着?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世人看不穿,管他俗人怎么说,你我兄弟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干他娘的!”
干他娘的!”
青龙真是越来越觉得沈昆顺眼了,他迷迷糊糊的来到一棵大树胖,醉态朦胧的道:“沈兄,今日此情此景,青龙赋诗一,立于此树,是为《拉屎饮酒歌》!
说着,他挥毫泼墨,在树干上写下几行根本看不出来时什么的狂草打字,
等他写完,沈昆一脚踹翻了青龙,然后抢过毛笔,刷刷的写了起来”“老小那个你书法不行,砍我的,拉屎两字,当笔法连绵,落墨处余韵不尽,如此,才对得起一泻千里的拉屎二字!”
起哦你过来根本就没觉得沈昆踹他有什么不对,反而觉得这才是文人风骨的洒脱,抬头一看沈昆的打字,高呼到:“妙哉,妙哉!如此好字,当送去阴间,请我那过时的娘子看看!”一张口,一团纯青色的火焰喷了出来,眨眼间就将大叔焚尽,
“哈哈,老兄这一招厉害,什么来路?”
“三味真火,听过吗?仙界传下来的宝贝呜呜!”
话说道一半,青龙突然掩面大哭起来“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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