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不怎么喜欢电灯,总觉得太亮了!”琳娜并没有和陈敬云一样对电灯这种东西抱有好感。对于她来说,舞会大厅里应该是用无数蜡烛点亮的,窗外的路灯也应该是用煤油灯的,她喜欢那种昏暗的夜色。
陈敬云道:“其他人倒是喜欢!不觉得充满灯光的上海才更像一个大都市吗?”
“也许吧!”琳娜有时候是很固执的:“不过我还是不喜欢!”
琳娜并不会因为年轻就对所有的新鲜事务保持兴趣,相反出身贵族家庭的她还是相当的保守,不单不喜欢电灯,她对汽车也是相当反感,出行的时候她喜欢坐四轮马车而不是汽车。不过这些保守只局限于这些工业品上,而对于服饰之类的创新她倒是和其他的新式女姓一样有着极大的兴趣,身上的穿着已经不是和她的母亲伯爵夫人一样那么繁杂,而是一身轻便简洁的白色长裙,露出了小腿,脚上是一双小高跟鞋。
两人就这么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所说的大多是一些生活琐事!陈敬云喜欢这种谈话,这种谈话并不会涉及到任何的现实事务,哪怕是说起军事政治这些,也只是不经意的说起,然而这两人却是不会对这些事情有着过深的谈话。
陈敬云一直很喜欢和琳娜之间的相处,在她面前陈敬云似乎感到了一种平等感!
是的,这是一种平等的感觉,琳娜没有把陈敬云当成了中国总统,没有把陈敬云当成了手握无数人姓命的大军阀,她只是把陈敬云当成了一个普通男人,她所喜欢的男人。而这种心态使得琳娜几乎可以向陈敬云说所有事情,向他埋怨昨天的早餐很难吃,前些时候女仆打翻了她最喜欢的那瓶从巴黎带来的香水,甚至直接说她不喜欢陈敬云身边的那个和跟屁虫一样的随行秘书燕井邝,更不喜欢陈敬云和她见面的时候身上总是穿着军服。
所有的一切,她几乎都是可以对着陈敬云说出来。
而这种感觉,是其他人所不能带给陈敬云的,林韵把他当成了丈夫,董白氏把他当成了可以依靠的男人,蔡凝把他当成了总统,只有琳娜才把他当成了喜欢的男人。
在上海的短暂停留后,陈敬云返回了南京!
陈敬云要处理的事情非常多,不管是政务还是军事方面,都有着太多的事情需要他来抉择,刚返回南京,芜湖重武器兵工厂那边就是给陈敬云带来了一个好消息,那就是经过长时间的研制,第一款七十五毫米长身管野炮终于正式定型了,陈敬云听到这个消息后大喜过望,直接吩咐自己要观看这款火炮的试射!
对诸多事情当中,陈敬云最为关心的自然是军队,而关心军队自然也就关心武器的研发和生产,福州兵工厂很早就开始了对火炮的研制,而防德的七十五毫米十四倍口径火炮较早的就已经设计定型并大量生产,但是对于长身管火炮福州兵工厂一直都没能生产出来,而根本原本就是东南钢铁厂那边不能提供合格的炮管,这个问题一直等到东南钢铁厂投资的上海钢铁厂建设完成后,才解决了炮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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