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公主看着薛凌出门,想追,却坐着没动。她想薛凌留在驸马府,哪怕不杀苏姈如了也可以。自她落水,就再也没见过这么明媚的少女了,连与霍云婉商量那些龌龊事,都带着朗朗清冽。
与其说她是想要复仇,不如说她过不下去这种日子了,装疯卖傻,作痴充楞。只要那些人一死,她就不必如此了。可是他们命好长啊,这快五个月了,足足的一百五十天,明明是如此漫长的岁月,她这个所谓孩童心境的人,都有了白发暗生,为什么那些人连一点衰老的迹象都没有。
唯有这两天,才是活的日子,她终于把心头巨石搬开,肆无忌惮的踩在脚底,腐臭连同芳芬一起喷薄而出。那颗心,已经太久没见过阳光了。要是,薛凌能留下来就好了,什么都不用做,哪怕只是每天听自己说话就够了,那些事情都是活着的,不让它从口里跑出来,就在这具身体里张牙舞爪,蚀咬的人皮囊之下千疮百孔。如何,能不疯魔?
黄承宣拿着那个手镯回来之时,看见永乐公主没有像平时那样故作活泼,而是安安静静的坐在园子里,身后几个丫鬟仍是远远站着,一如他出见。
他放慢了步子,怕踩碎了这须臾美好。直走到永乐公主身边才道:“樱樱”。永乐公主的芳名,是一个“樱”字,那年宫内樱花实好。魏樱,梁帝随口一指,下人却当了真,后来便在封号下了功夫。旁人皆喊永乐,唯有黄承宣喊过其闺名。
“嗯”?永乐公主偏头。
“你的镯子,皇后好好收着呢,我拿回来了,来,我替你戴”。黄承宣小心翼翼的将手里包了几层的绢布打开,拿出个水色透亮的翡翠镯子。他原以为永乐公主不过是存心支开自己,看到镯子时又多了几分欢心,这是那年元节,他送给樱樱的。
“嗯”。永乐公主伸出手臂,自己拉了拉袖口。她不记得这镯子是什么时候的了,饮食起居,不过都是下人配好的。她哪还有什么心思管吃穿用度?
今年的花儿,开的格外好啊。只是,再好的花,也还是要动动手脚才能更合人心意。霍云婉修建着瓶子里茎叶,有人来报雪娘子过来了。她搁了剪刀,接过宫女递过来的帕子擦了擦手道:“快请妹妹进来。”
锦衣玉食娇养着,几月前的郊野孤女如今也开始透着几分贵气了,乖乖顺顺的行了礼道:“娘娘安好。”
霍云婉看着她跪完了才去扶,道:“什么娘娘,妹妹就是这般多礼,怎么不陪着皇,到巴巴跑我这来。快坐着说话。”
雪色躬了躬身,才小心的坐到软塌。
天色还早,薛凌捏着厚厚一叠银票,稍作纠结,还是去了自己新买的地儿,也不知道霍云婉的信息什么时候能来,少不得要时时等着。但那地儿要住人的话,总还要拾掇下。人牙子也好找,加薛凌根本不挑。再回的时候,身后就跟了两男两女四个下人。年岁都不大,不知道怎么落到了卖身的地步。一道进了门,拘谨的等着薛凌吩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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