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告诉我们,一个人若想和人分享心事排自己的忧解自己的难,便要学会拉下身段,若是一味的等别人主动问你,那只会化作一个遥遥无期的空想。
心事没人可诉说,留在这里也不是办法。于是第四天,我主动去找了阿阮,给他两条路走,第一,跟我一起离开云州城去打天下,第二,我离开云州城去打天下,他留在这里继续当食客。
表面上看,任何一个热血男儿都不会拒绝打天下的提议,但实际上,天下已经三分而定,我们无人可打,并且我也没有多么宏大的愿望,所谓“打天下”也不过是解剖更多的死人希望有朝一日能成为第一女仵作罢了。所以我想,阿阮多半是会选择二的。
但是事情总喜欢逆人而行,这多半是因为人思考的角度总喜欢和事情的发展方向背道而驰吧。
于是,阿阮选择了一。
直到多年后,我才幡然醒悟一个事实,那便是三国法律都规定了仵作是能是男人,也就是说本就没有女仵作,所以从我立下宏愿的那刻起,我已经是第一了。可叹的是,这种独孤求败的境界竟是在我放弃这个宏愿之后才体会到的。自然,这都是屁话了。
当我们和别云州告别时,别云州派人准备了一辆马车,又送给我们几千两银票和碎银,还有干粮、糕点、茶叶等等。我和阿阮真是无以为报,纷纷热泪盈眶。
然,依旧挂着清浅笑容的别云州却道:“我和你们一起上路。”
换句话说,这些东西应该是养尊处优的城主为自己准备的。
在经过一番惊吓和难以言说的心理活动后,我问他为什么。
他说他要找人。
我问:“城主要去找胭脂么?”
我和别云州互相看着彼此,看紧彼此的眼睛里,试图看穿对方的灵魂,但我们都没被看穿。
别云州叹道:“我想找个答案,这个答案只有她知道。”
我又问:“那城主有胭脂的画像么?”
他摇头,神色是那样惋惜:“所有见过胭脂的人都在这几年或失踪或死去,我只来得及听完那个故事。”
这真是这世界上最荡气回肠的虐恋情深了,别云辛爱着胭脂,胭脂爱着复仇,于是胭脂用她的爱毁了别云辛的爱,别云州爱追踪真相,胭脂却爱失踪,于是胭脂又一次用她的爱毁了别云州的爱。
我陷入无限的想象中,最后还是靠着门框的阿阮提醒道:“该走了。”
也不知道说到哪里了,我们三个人便上了路。路上的话题实在很多,大家都变得很健谈,尤其是我,但是我说了很多,却挥之不去脑中盘旋的那个问题。
我问:“我只知道你姓阮,那你叫什么?”
阿阮扫了我一眼,眼睛带笑:“我叫勾刑,我没和你说过么?”
勾刑,我玩味着这两个很有杀手气场的字,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我又问别云州:“城主,你打算去哪里找胭脂?”
我的预备下文是,假如别云州说不出个地点,那么马车行进的路线便由我做主,我会选择去死人最多的启城,假如别云州能说出个地点,那么客随主便,我只能期盼他的目的地有很多死人。
哪知,他却笑道:“叫我云州便可。”
我望着蓄满笑意的眼,忽而面颊燥热,结巴道:“这恐怕不妥吧。”
他解释道:“你看,若你一路上都叫我城主,一定会引来旁人的侧目,不如低调一点,可以免去不少麻烦。”
他的说法无懈可击,我只好答应。
最终,我们决定的地点正是启城,因为据别云州说,启城位于三国的交界处,不管去任何一国,都要经过启城,否则只能反向横跨绵绵山脉或者反向横越茫茫大海,来到另两国的大后方。所以启城之所以会成为军事要地,绝对是地理决定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