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里-莱利以为闵聪达是嘲讽,其实闵聪达是真的虚心求教。
听到莱利的回答,闵聪达心想,斯特林对他来说就是个行尸走肉傀儡。
他要是能帮上忙,我还完成什么任务啊,把球队托管给他不就完了?
闵聪达耐心解释道:“我不是嘲笑你的意思,我是希望能得到一些有用的经验。”
莱利叹了口气,道:“你说的对,失败的经验也是经验,那我就简单说一说。”
勇士之前的失败不能说全是管理层的失败,更多还是因为老板的胡作非为。
每只NBA球队都是一家公司,不同的公司就有不同的管理结构和风格。
有的球队老板家大业大,NBA球队只是众多产业的一部分,这样一般会雇职业经理人全权打理。
有些球队老板众多,是一个大财团,没有绝对的Boss,这种也会给专业经理人去打理。
还有的球队就是老板一家独大,没别的事整天就围着球队转,什么都要掺和一脚。
像之前的斯特林,还有勇士的科汉,小牛的库班(库班主要是因为热爱)等,都是老板喜欢瞎参合的典型。
莱利细数科汉在勇士十多年所作所为,抛开商业经营不谈,在球队建设上就是罄竹难书。
1994赛季状元秀韦伯作为最佳新秀跳出合同,其中自然有韦伯的问题,但也和老板在韦伯和尼尔森的矛盾中,偏向尼尔森有关。
所以,韦伯才会放着15年7400万的合同不要,跳出合同去了奇才队联手朱万-霍华德。
可你偏向尼尔森就偏吧,偏完把韦伯气走了,然后过了一年把尼尔森又给解雇了……
到1995年,勇士手握状元签,结果跳过凯文-加内特、拉希德-华莱士,拿了乔-史密斯。
这個选择之迷惑,和1998年快船拿奥洛沃坎迪有异曲同工之妙。
1996年选秀的黄金年,11顺位的勇士没有选科比,没有选纳什,而是拿了一个叫托德-福勒的人。
1998年,他们又错过了诺维斯基,原因是尼尔森那时已经在为小牛工作了。
如果他们为了尼尔森放弃韦伯,然后坚持留下尼尔森,诺维斯基就会降临金州。
而不是选择了卖票神器卡特之后,把卡特送走换来贾米森,接着贾米森也留不住辗转去了奇才。
到了2003年,韦伯的事重演,之前是首轮合同规则不完善导致韦伯跳出合同去奇才,这次是二轮合同规则不完善导致阿里纳斯去了奇才(奇才真是薅羊毛逮着勇士一个薅。)
这就导致15年时间,勇士始终没有构建一个稳定的核心阵容。
优秀人才来了去,去了来,来了又去,最后都去了奇才。
勇士这些年在选秀和交易上经历的事,和快船真的是半斤八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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