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不要去小公司上班;
千万不要去创业公司上班;
千万不要和朋友在同一家公司;
千万不要去亲戚朋友开的公司上班;
千万不要和好朋友一起创业;
千万不要……
这种鸡汤似的“千万不要”多了去。
有得选择的时候,有千挑万选的机会,当然可以“千万不要”,没得选择的时候,别说“千万不要”,就一个“不要”也没有!
赵晶顺着徐昆廷前面说那句“千万不要到朋友的公司上班”,才说这么一句“千万不要和好朋友一起创业”,在她看来,这个问题,也是因人而异。
而徐昆廷听她这么一说,认真的点了点头,对赵晶说:“你也知道哇!那你还跟你朋友们一起开公司?”
“有什么不可以?!”赵晶反问。
有什么不可以?!那就是可以!
这个问题,表示肯定的意思,不需要回答。
可徐昆廷却对她的话理解有偏差,认为她是为他为什么?
“过来人的经理告诉你,就是不可以!我以前就跟一个很好的哥们一起做点小生意,刚开始创业,两人都干劲十足,第一年做得还不错,第二年开始,问题就来了。我想把声音做再大一些,他却想赚钱了就分钱,先买房买车,然后问题越来越多,最后撕破脸了,连朋友也做不成。”
徐昆廷以一个过来的口气,给赵晶仔细分析一番:“与朋友一起经营一家公司,是最有可能结束一段友谊的方式之一。和朋友一起创业开公司,因为‘我跟你,谁跟谁’这种关系,往往滋生出很多问题。比如说,本来应该合同化,上纲上线的事情,往往因为关系好而疏忽,本来谈钱的时候却谈感情,本该按照规则办事的事情却讲起人情。因为是好朋友,在最开始的时候,往往容易 忽略一些尴尬的开始,比如分股和建立规章制度,这些问题不理清楚,以为友情就能解决一切,公私不分明,定位不清晰,决策权不清晰,最后难免陷入利益分歧和权利争夺……”
这些论调,赵晶不是没听人说过。
现在听徐昆廷在她面前理论一番,显得他很有水平、说的话很有哲理似的,赵晶心里有点不耐烦,不喜欢听这些泛而空的话。
她还是持不同的意见:“不要和好朋友一起开公司,这句话有一定的道理,但也不是绝对的吧,我觉得呢,还是要因人而异,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绝对的!”徐昆廷那绝对的口吻,好像他说的话就是真理一样。
这样的话,这问题没办法聊了!
而且她就在朋友的公司上班,还是创业公司,而且跟朋友一起创业,他说这些绝对的,如果她认同的话,自己岂不是要“悬崖勒马、回头是岸?”要辞职、退股,重新找新的公司,新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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