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好窗帘,换上睡衣,甄珠美美的睡着了。
而总算完成任务的某人,却辗转反侧,寤寐思服。
第二天,是个大晴天。
四个喝醉了的人不出所料的没能起得来。
有一段假期的甄珠,拿着房间钥匙,call机和钱,漫无目的的走在这座陌生的城市街头。
最好的旅行绝对不是各大景点的走马观花,而是融入当地居民的生活,好好的走一走,看一看,吃他们的食物,玩他们的娱乐,享受悠闲或者忙碌的生活。
这一点,上辈子的甄珠没有体会到。这一辈子的甄珠没有空去体会。
换句话说:有时间没钱有钱没时间。
坐着黄包车,逛着城隍庙,吃着当地特色小吃,看着周遭风景。
去一旁的照相馆租了一个相机,甄珠沿着一条老街,追寻着城市的历史,间或请人给自己拍一张,把自己放在游客的位置。
甄珠有一种不一样的悠闲适宜。
俨然成了别人眼里的一道风景。
一声微不足道的喀嚓声,并没有引起甄珠的注意。
毕竟,这里拍照的人并不少,凭什么那么自恋的以为人家拍的是你?
走出老街,甄珠转了个弯,回到租相机的地方,洗了一个胶卷的照片,挨个翻阅着,或皱眉,或展颜。
比起照相,她更乐意拿画笔描绘风景。
只可惜,世事不尽如人意。
甄珠拿着胶卷和相机走了不久。
一个兵哥哥带着另一个鼻青脸肿的猥琐男人和一步相机过来了。
洗了大半个胶卷后,兵哥哥拿走了最后几张,曝光了整个胶卷。
商家拿了钱,只当什么都没有看到。
那个鼻青脸肿的猥琐男子也只能自认倒霉,收起自己的其他照片,蔫头耷脑的走了。
男子本想追上甄珠,把照片还给她,只是跑了几步,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最终还是停下了脚步。
一只大掌拍了拍男子的肩膀,“利剑,磨叽什么呢?该归队了。”
男子悄悄的把照片揣衣兜里,看了看自己的腕表,“还有十分钟呢!咱们比比看,谁先到!”
说着,如利剑一般的飞了出去。
两人翻滚腾挪,打打闹闹的朝着郊区跑去,一会儿就没了人影。
至于那叠照片?
那是后话。
甄珠提着早餐回到酒店,那四个人还没起得来呢!
甄珠摇摇头,提供了酒店不提供的叫醒业务和早餐服务。
面对甄珠的贴心,几个人欲哭无泪。
睡眼惺忪,头晕脑胀的吃过了甄珠带回来的爱心早餐。
大家都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只有甄珠继续在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里面游走,拍摄美美哒照片。
回去以后,甄珠把照片送到兰城那儿,做成了影集。
从头到尾,甄珠只有两本影集,两本都是兰城做的。
那个把谢意当偶像的男孩子,最终没能成为一个谢意那样的摄影师,也没能回家开影楼,反而靠着摄影大赛的加分,考上了一所艺术类的大学,学新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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