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唐顿低调的本意,出了乌鸦岭,就会换乘黑皇,结果因为待在战争空间中太久,又忘了喂草料,战马瘦的一塌糊涂,显然是拖不动他了,不过最让他在意的还是荷玛的话。
“你难道准备把灵魂坐骑徽章藏在口袋中一辈子?拿出点气魄来好不好,还不如抓紧一切时间修炼,成长到让镇长和那些黑心佣兵不敢觊觎你的财富的地步。”
荷玛觉得唐顿那里都好,就是处事太谨慎,虽然心细如发,但是也少了一股一往无前的气场。
唐顿从善如流,不仅没有换独角兽,身上还穿着一套‘百人勇士’轻型皮甲,踩着一双快到膝盖的长筒军靴。
破魔匕首阵雨插在靴筒中,腰间佩戴勇士短剑,再加上一副抿着嘴角的表情,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位初入行的冒险者。
看着唐顿用匕首将皮甲胸前缝制的圣日德兰尼亚帝国双头黑龙国徽刮掉,荷玛觉得他太小题大做了。
尽管是制式装备,但是距今三千多年,可以认出来它来历的人几乎没有,再说才是精良中品级别,上面附加的魔法特效已经消失,外观看上去也很陈旧,简直就像是那些落魄的骑士祖祖辈辈传下来的装备一样,根本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你还是赶紧弄一身卓越级别的套装和常用武器吧,战斗力会提升不少。”荷玛建议,其实撕裂龙牙尽管是完美级别,可不管是附加特效,还是造型,都不适合唐顿。
“嗯!”
唐顿风驰电掣,在黄昏的时候,抵达了比萨镇,然后被土路上一个小山包似的牛皮背包吸引了注意力。
“谁丢掉的包裹?”唐顿放慢了速度,尤其是看到背包旁边还站着一只绿皮地精的时候,忍不住笑了出来。
地精身高不到一米,瘦骨嶙峋,只穿着一条破旧的亚麻布裤衩,身上还有一些干涸的血渍和被殴打过的淤青痕迹,脏兮兮的很难看。
当然,就算地精泡过温水浴,打扮成足以参加上流宴会的绅士状,以人类的审美观来说,它们也依旧丑陋的无以复加,浑身都是绿色的皮肤,还有一对长耳朵和一双大脚板,怎么看都非常的不和谐。
肮脏、卑贱,就是地精的代名词,它们永远和负面词汇联系在一起。
这只地精的脖子上拴着一个项圈,连接着一条耷拉在地上的皮带,它看到唐顿,不耐烦地挥手,“嘁,嘁,快滚!”
唐顿瞪了地精一眼,随后看到这个堪比成年犀牛体型一般大小的背包下面,居然还压着一个六、七岁的小萝莉,当即惊了一下。
“你没事吧?”唐顿赶紧去搬背包,深怕把小女孩压到。
背包里面不知道装了什么,很沉,唐顿拎起来后,就看到小萝莉因为双肩上的背包带子,被吊在了下面,双手和双腿都垂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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