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不多凌晨一点钟的时候,我才回到了自己的家。张芸已经下决心要和丈夫分手了,对此我也无话好讲。毕竟那只是他们夫妻之间的事,我是个外人,只能劝解,不能左右他们的命运。
张芸在和我告别前,特意求我不要把这件事对任何人说起。因为无论如何,这都是一件不光彩的事,她不希望引起别人的关注和干预。我知道她指的是她妹妹和汤晓茹,也知道一旦这件事被她妹妹张雯知道了,就等于被她的父母所知。可是我不能理解的是,既然张芸已经下定决心要和丈夫离婚,那么最终这件事还是要告诉家里人的。现在说和以后说,会有什么不同呢?
不过,既然她向我请求,我也只好答应了她。反正我已经尽到了自己的责任,打消了张芸轻生的念头。至于以后的事,还是让她自己解决吧。
转眼,国庆节到了。公司虽然没有象其他企事业单位那样放七天长假,但算上星期六和星期天,也足足有五天之多。而且,我们这些员工,还提前拿到了公司成立后的第一笔工资。我由于被提拔到了部门副职领导岗位,相应的工资待遇也提高了一大截。除去代扣的所得税,养老金等,实发到我工资账户里的金额为三千九百六十七块钱。
呵呵,比起以前我在老公司里时,每个月平均拿到的一千多块,真是天壤之别啊!这还是公司在刚刚起步,没什么效益情况下所发的工资。等以后公司业务壮大了,财源滚滚来的时候,我的收入会比现在只多不少。
工资提高了,原本我身上承重的家庭负担,立刻就减轻了许多。这将近四千块钱的工资,我拿出一千块给我姐,作为我支援她家生活的费用。又拿出五百块给我妈,减轻家里因为莹莹到来而更显得紧张的生活开支。剩下的两千多块,本来我想还给施姗姗的。可是施姗姗一听我又要还她钱,顿时冲我发火了。说我有没有当她是女朋友?以后她就是我的老婆,她的钱和我的钱有什么区别?
我终于明白了,施姗姗从来就没打算过要我还她的钱。在她的思想里,她和我是一体的,我的负担,就是她的负担。要是我和她算得这么清楚,也就代表着我心里没有把她看成是自己人。
对此,我又是感动,又是惭愧。只好再也不提还钱的事,把剩下的钱,都存了起来。心里发誓以后绝不能委屈了施姗姗,等以后我和她结婚时,一定要办得风风光光,让她感觉到,嫁给我,是一件幸福的事。
不过,有了钱也不是一件好事。我似乎再也没有借口过那种省吃俭用,艰苦朴素的曰子了。施姗姗坚决不同意我再抽那种三块钱一包的香烟,说就算我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也要考虑一下她的面子吧?她不希望别人说她的男朋友抠门,明明工资那么高,还抽那种低档的香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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