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死,这倒霉的地儿!”
吉尔“啪”地一声,反手拍在自己脖子上,拍下来湿漉漉的一手血。这见鬼的雨林!这见鬼的雨林!
花脚的蚊子,六条腿张开,一只一只有巴掌那么大!在人身上咬一口,就是一个老大的红疙瘩,又痛又痒!
走在林子里,从头到脚湿漉漉的,哪怕站着不动,躺着不动,也是一身又一身黏黏的汗!最多一天,衣服就能臭掉,脚上的鞋袜到了第三天,已经臭不可闻!
“这什么破地儿!”
他后面几个身位,贾兹从一条小溪里跨出来,同样破口大骂。他的裤腿上,脚踝上,后背上,胳膊上,零零散散,到处都挂着蚂蟥。
他甚至都来不及给自己拍打蚂蟥,先点起一束草,和负责赶骡子的奴隶一起,赶紧给骡子烫掉身上的蚂蟥。
见了鬼了,就趟过溪水这么短的工夫,骡子身上已经挂了几十条蚂蟥了,一个个吸得鼓胀——再不赶紧烫掉,这骡子一倒,上百斤的黄金,难道要他们自己背么?!
哪怕不蹚水也没什么用!弯着腰,在一片低垂的树枝下经过的时候,也会有几条蚂蟥掉到脖颈里!
还是佩卢总督区好!
高高的山岭上,气候干爽,从来没有这些破事儿!
没有蚊子,没有蚂蟥,没有各种毒虫,没有闷热到让人发臭的气候!
怪不得走一趟护送任务,回来人人都能多发半年薪水,这半年薪水,真不是好赚的!
比起在城里翘着脚,抽着土人的鞭子,玩着土人的少女,这样的日子简直不是人过的!
士兵们抱怨连连,小队长们、中队长们也不好过。这支两百人的队伍,五名中队长都是9级,二十名小队长,都是初入五级的骑士。
强大的体魄,让他们更能适应恶劣的环境,也更不害怕毒虫、蚂蟥的骚扰,却并不能让他们在面对恶劣天气的时候,感觉更舒服一点。
相反的,高阶战士的高贵身份,让他们跋涉在雨林中的时候,心情更加恶劣:
“上校,这次为什么要派我们出来啊!”
“是啊,以前的押运队伍,领队最多9级,骑士就能当中队长!这一次,干什么派这么多高阶骑士来?”
“这条路走过几十次了,从来就没有出过事!”
“我本来已经说好可以休假一个月,去和我心爱的安娜约会的,结果突然就把我抽调过来!我的假期!我的安娜!”
“得了吧!你的安娜,马上就要嫁给布鲁男爵家的小儿子了!”
“那也不妨碍我和她约会啊!”
一天两天,三天五天。刚进丛林的时候,骑士们还能保持军容严整,军服清洁;
三天以后,从里到外,都皱皱巴巴,散发着难闻的臭气;
十天以后,每个人都蓬头垢面,胡子拉碴。一眼望过去,不考虑身高和身材的话,骑士、士兵和奴隶,几乎看不出有什么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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