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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九章

穿越真是一件很苦逼的事情,尤其是女人……

穿成燕惜惜穆巧巧那样的身份,随便被人践踏,苦;而穿越成像方云清那样子的大家闺秀,然后嫁个好男人,就不苦么?

其实还是苦,出去科技落后引发的种种不便以外,作为女人这本身,其实就注定了她没有作为“人”的大部分权利。

我不喜欢宅斗文,一方面是那种践踏生命的态度让我无法接受,一方面,也是因为许多人笔下的世界并不是真正的古代。

其实许多人都有一个误区,就是主妇可以随便对婢妾打杀,而历史上留下来的一些文献记录,还有野史似乎也印证了这一点,现代的一些宅斗文更是让许多人坚信,婢妾不是人,杀了也没事儿。

是的,主人当然可以买卖奴婢,妾是奴婢,被主母买卖是很正常的。史料上也记载过一些大妇如何爱吃醋,如何处置丈夫的小妾的故事: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这种事儿之所以被专门写上来,就是因为他的稀少且不被人们赞同:写下来让人看,很多时候是为了警示后人,是告诉大家,这样做是不可取的。这种事儿要是正常常见,还写个屁啊?如果大妇打死小妾跟当爹的打儿子两巴掌一样常见,还有必要写下来给人看么?

是的,在道理上讲,一家的主妇有权利处置家里的奴婢,这是阶级社会的性质。但要注意的是,中国古代,不仅仅是阶级社会,更是一个男权社会。什么是男权社会?那就是男人才是真正的主人,女人只能在男人允许的范围内去做事。不要说什么公主郡主如何,那是特例,这种情况下是阶级之间的差异超过了性别差异,女方才能抖的起来。也不要提那几个著名的折磨婢妾的凶残女人:她们被载入史册,就是因为她们的凶残而稀少。

所以主妇在后宅有权利,在名义上对所有下人都有处置权,但,这只是名义上:女主人想要把扫地的小丫鬟转卖给隔壁,这当然没问题;但她把丈夫喜爱的妾室发卖,也没什么问题么?

如果古代社会真的允许主妇可以随便处置丈夫的姬妾,那“七出”中为什么还要有“妒忌”这一项?所以说实话吧,主妇的权利,压根没有我们大部分想象的那么大:这是个男权社会,请一定注意,这是男权社会。

我看到有读者留言,说妾室是可以随便发卖,送人的。是的,奴籍的妾室确实可以被发卖,送人,但是大家很多时候会忽视这个问题:最有权利把妾室随便发卖,送人的人是谁。

纵览古代典籍,风流文人们交换姬妾,把姬妾送人是很常见的;但大家看到过几个当妻子的把丈夫宠爱的小老婆送人的例子?可以说,这种事儿但凡出现几乎都是反面教材,野史中,苏东坡被外放,把一堆姬妾送了人,还曾拿姬妾换马,当然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十分可疑,应该是南宋时期理学派的一些人杜撰出来污蔑他的,但是这个故事在古代能流传开,是为什么呢?因为合理,男人把姬妾送人是合理的。但是会编出来他老婆爱妒忌,把他的哪个姬妾送了人的故事?不会的,编这种故事很难让人相信的,一个有相当地位的官员,妻子的情商智商根本不可能这么低。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5页/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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