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什么的,他确实有在跟一些人接触。
但他这会还真不怎么缺钱。
或者说,缺钱的时间点已经过去了。
一开始的时候,他就把摊子铺的很大,简直就是什么都想做。
某段时间可没少被圈内一些人拿来当做笑料,想等着看他的笑话呢。
白安良发达了之后,除了给自己买了个房子以外,就一直没什么大笔消费,简直可以说是勤俭节约的典范了。
一方面是他对于这方面的需求确实没那么高。
另一方面吧.他钱有用。
影视圈的生意只是百武旗下版图的其中一块而已,当然了,是属于很重要的一块。
对外窗口嘛。
赚钱的同时,也算是承担了所有的宣传作用。
其他业务基本上都是依托于影视方面来存续的。
但他既然都已经做起来了,影响也会随着时间而慢慢降低。
有些生意未来指不定能做到“去电影化”。
这玩意还是未来华仪先提出来的,白安良算是偷了一手。
不过华仪提出这玩意之后,就失去了民营电影公司头把交椅。
因为他们想做国内版的迪士尼。
而白安良并不会学华仪去搞那么多实体经济,甚至从银幕向“地产商”转型。
就算是实体经济,也只会是偏向轻经济产业。
至于融资也更多是在渠道和一些其他资源上的融资,他还真不是需要人家那几千万或者几个亿的现金。
吃独食容易遭恨,白安良也没那么小气,但一起玩可以,总得给他点之前没有的东西吧~
比如院线之类的。
当然了,他不用跟刘小丽解释这么多,就一句在融资,让对方觉得白安良想要把公司搞上市就可以了。
搞融资这么重要的节点,那还真不能让白安良瞎吉尔乱来。
至少在刘小丽看来是这样的。
白安良有理由不因为跟刘依霏的特殊关系而特别对待。
那就很棘手了呀。
刘小丽的谈判底线,其实自认为已经摆的很低了。
自家女儿可以签百武影视,但她只想签影视约。
艺人的合约,大约可以分为全约和半约这两种。
全约顾名思义,就是把什么都交给公司了,打包一次性获取艺人的全部独家经纪权。
大蜜蜜签的就是全约,她连带着自己都一起“交给公司”了,全的不能再全。
曾离的也差不多,不过她事业心没大蜜蜜那么重,签的时候倒也谈了点条件,主要是工作量上面的,这个很好商量,也不会有太多矛盾和冲突。
而半约就是刘小丽想的那种。
也算是娱乐圈行业越来越细分导致的产物,以前可没有所谓的全约半约的说法,都是全约。
但现在,娱乐圈发展越来越快,蛋糕越来越大,明星个人的权力也不断增大,细分就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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