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爷,是木晓的另外一个称呼。这是大家都熟悉的。但是,为什么呢?为什么身为女人的木晓会被称为“爷”呢?这个称号的由来究竟是什么?这就得从所有的这一切之前开始说起了……
她在黑市上做生意,与黑帮的人合作、交易,在法律的边缘游走。是个经验老道的天才。她本称呼自己为“三分神童”,因为她干什么事从来都只需使出三分力。不过后来大家叫着别扭,索性就给这个分字加上了一撇一捺,管她叫“三爷”了。不仅叫着更方便,听着还很符合木晓当时混的地位。
木晓出生在一个十分富裕的家庭,从小是含着金汤匙长大的,什么也不缺。不过,木晓的父母却是不称职的,这导致木晓的家庭生活并不美满,甚至可以说是糟糕。她的父母是做生意的,很大的生意,而且不怎么光彩。他们所拥有的这些财富和产业,都是通过见不得人的手段获得而来的。木晓从小机灵,发现了这些真相,不过她还很小,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
有一次,她遇到一个流浪汉想她乞讨,她没有理他,因为她知道自己很小,不应该随便和可疑的陌生人说话。不过,这时她的父亲来了,给了那个男人十万的现金。那个男人立刻就惊呆了,接着就欢天喜地地感谢了木晓的父亲,又是下跪又是磕头的,痛哭流涕地。
这种施舍是很大方的,因为那个流浪汉在一瞬间就得到了自己拼搏一生都不可能赚到的钱。但是这在木晓的眼里,是可恨的。她了解自己的父亲,他不可能主动做出这种慈善。从他的眼神里可以看出来,他很乐意看到眼前这个流浪汉在他面前跪着感谢他,把他供奉为神的行为。这才是他父亲施舍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扭曲心理。
“看到了吗?木晓?哈哈……”她爸爸说着,“以后遇到流浪汉啊,施舍给他们就好了……这样他们就会把你当是从天而降的天使,为你做什么他们也愿意的!”边说着边踹了那个男人几脚,但是后者毫无还手的意思,还舔了舔木晓爸爸的鞋子。
“谢谢你,大叔。今天天气不错啊,来和女儿喝咖啡吗?”
“不……”木晓道,“我们不是父女。”
“啊哈哈,这样啊……”王明尴尬地笑笑,“今天太阳真好啊……阳光明媚,万里无云……不出来感受一下吗?”
“啊,不了不了……”大叔道。
“那再见啦。我先走了。”
这不是一次什么令人印象深刻的经历,只是碰巧和朋友见了一面而已。但是木晓的心神奇的改变了。她突然意识了自己这三个月做出的决定是愚蠢的。这三个月是她肆意发泄情绪的三个月,她走上了错误的路。
现在她决定改变了。她想做一个平凡人。
她醒来了。
她回来了。
她出来了。
她对外宣称是自己生了一场病,因为不想大家担心所以没有说,不过现在痊愈了。她过上了正常人的人生,在学校也变得有名气了。大多数人甚至不知道她的真名,因为都管她叫三爷。
没错,三爷这个称号依然存在,存在于地下,也存在于地上。只不过地上没有人知道三爷这二字意味着什么而已。
木晓没有接受之前犯错了的自己,但是接受了那个自己的名字。这个名字时刻提醒着自己之前犯过的罪,以及……
要时不时出来晒晒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