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示田征求了一位在公安局上班的文友意见。文友告诉他还是应该报案,只有报了案,当地派出所作了报案记录,作了笔录后才能掌握主动权。尤其涉及今后的赔偿,打官司都是有利的。文友说报案还得趁早,时间久了就被动了。
尽管文友这么说,丁示田的弟媳还是坚持不报。她说这个包工头人挺好的,出了事很主动,积极找钱交钱,挺负责任的,不会不管的。
弟媳这样说丁示田也没办法,只好再看几天据具体情况而定。
又过了几天,老二的意识总算全面清醒,但整个人一动也不能动,翻不得身。医生说全身碎了那么多骨头,绝对不可乱动,要等到骨头自身重组、愈合才能动。
做CT、核磁共振,各种检查,换屎换尿,家人围着他没日没夜地伺候着。
最痛苦的还是老二,痛是一种折磨,一、二个星期不能翻动身子也是一种折磨。因为肺部积水,肠道受损一个月都不得进食,只能靠葡萄糖维持生命,连水也不能喝,只能用棉签沾着在嘴唇上湿润湿润。
看到别人吃饭吃水果,老二的嘴是馋得口水直流,他屡次求弟媳给他吃一点,得不到满足后在那里唠唠叨叨,骂骂咧咧。
凡是生过病住过医院的人此时都能感同身受病人的痛苦,平安不止值千金啊!
一个多月后,老二的病情逐渐稳定了下来,生命是没有危险了。至于是否会造成瘫痪、残疾还是个未知数,一个从三楼摔下而不死的人,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哪里敢奢求回到正常人状态。
经医生们会诊决定不对老二进行开刀,作保守治疗,让他身上的骨头自然长成、愈合。能这样最好,至少还可以少了二道开刀、取钢板的痛苦。可不知道这到底是医生作出的科学诊断还是那个包工头为了给自己省钱贿赂了医生作了这样的决定。
作为门外汉的丁示田他们根本无法作出错与对的判断,只能按医生说的做了。
让丁示田哭笑不得的是,死里逃生的老二不知是不是这么一摔把脑子摔坏了,他的思想和弟媳竟同出一辙,也反对报案,嘴里也不停夸着包工头是个老实人,做人很好,相信他的为人。
丁示田再三叮嘱夫妻俩要将住院的病历证据保留下来,至少也得复印一份以防万一。等到丁示田回单位上班期间,夫妻俩自作主张将身份病历、票据、医保等全部交由包工头处理。
出院后,包工头再也不提赔偿、误工、营养费之类的事情了。他还拿着老二的医保报回了一大笔钱。而老二还是落了个残疾,只能终身拄着拐杖。
善良得接近木讷的老二夫妻俩也不敢开口向包工头提出赔偿要求。
由于没保存任何证据,想再叫那个包工头出血是难上加难了。
后来在丁示田的干涉下,包工头才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同意在他身上割肉一样,拿出1万元钱给老二作营养费。这点钱还不够丁示田一家奔波、折腾和误工的费用。
善良的老二为他的善良终于买了一次令他后悔一辈子的大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