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取钱的时候他已经不再那么慌张了,因为整个提款过程已经象电影胶片一样印在他的脑袋里。他顺利地把钱取出来,安静地走回家。
晚上张天在楼下的小饭馆里奢侈地叫了两个菜和一瓶酒,独自小酌一番。光顾这个小饭馆的基本上是附近住户中的懒人和单身汉,极少见到女客。他们之间貌似看破红尘的抱怨和极下流的荤段子令整个小店暗藏着灰色潜流,这一点足以让女人望而却步。只要不刮风下雨,这家小店经常把几张折叠式的小桌子摆上街沿,一张大太阳伞插在桌子旁边的水泥墩子上。其实在夜晚是不需要这样的太阳伞遮光的,但是它的存在让人感觉这张桌子附近是一块私人领地,一块河边的大石头,你可以就这样休息下去也可以随时跃入河中。有的人需要这一点点安全的舒适感,因此这家小店的生意一直还算过得去。
张天倒了一杯酒,他把酒杯放在鼻子前闻了闻,熟悉感觉被唤醒了,他立刻全身发麻。他很想一口就把它喝干,但他知道现在自己细声细气的嗓子太娇嫩,恐怕是承受不了这么大的刺激。他咽下第一口酒,感觉就象是吞下一块火红的炭。他的胃拒绝接受这个气味难闻、象毒药般烫人的液体,马上有力地痉挛了一下,把它送回张天的口中。张天大吃一惊,他埋下头,压抑地发出“呃”地一声。任何一个人在呕吐前都会发出这样“呃”的一声。但是张天绝不希望多年来第一次喝酒居然成为被嘲笑的对象,他丢不起这人。他瞪着眼睛,鼓起嘴巴,象是反刍似的再次吞下这口酒。这次好些了,胃有了先前的招呼,这次就只有勉力接下这个令它极不舒服的液体。张天抬起头,吐出一口酒气,眼睛透过一层泪水注视着人来人往的街道。
两杯酒下肚之后,他的胃终于渐渐跟他的感觉同步,也就是它不会再作出不合时宜的举动。他喝着酒,吃着菜,就象普通人那样犒劳自己或是独自享受片刻的宁静。店老板走过来问他是否还要再点菜,他摇摇头说不需要了。老板没多余的话,嗯了一声就回到店里去。这老板经常看到他在门口经过,对他的样貌早就见惯不惊。这让张天的感觉很好,他知道只要时间够长,人们总会逐渐接受他的。只要发现他不会给任何人造成威胁,接受起来就会比较容易,这样他就可以渐渐融入这个城市。一定程度地融入这个城市,这是必须的。他必须拥有这个城市的脸谱,他不能让别人觉得自己是个异乡人。
如果抛开那些令人不快的感觉,张天觉得这两个月自己还算顺利。在一个星期里就找到合适的工作,工资待遇也出乎他的预料之外,有自己的一个小窝,这很不错。就像现在这样,他也可以在合适的时候放下心情安静一会儿。虽然在这个生他养他的城市里举目无亲,但是,他认为自己不需要任何亲人或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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