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NBA选秀大会,第一轮第四顺位,快船队选中的是…
来自罗德岛大学的前锋,拉玛尔奥多姆!”
场下,奥多姆听到自己的名字,先是一愣,接着就是喜极而泣,多灾多难的学生时代,终于,终于结束了。
其实,他原本可以以更高的顺位被选中,只是,他是一个学渣,渣到要坐球监,不能上场打球,还影响上大学。
多情的本色,大学生年代,就显得很疯狂。
在加斯维加斯直接飘到失联,被捕后直接被学校收走邀请函。
转校后,整个1997/98赛季,他都在坐“球监“,为学分而努力。
98/99赛季,终于打上NCAA,然后,一发不可收拾,场均可以轰下17.6分9.4个篮板3.8次助攻,被选进全大西洋区第一阵容,成为年度最佳新秀。
奥多姆身体天赋异禀,没被卡戴珊防住时,可以从1号位打到5号位,技术全面,攻守兼备,有一手精准的中投,还可以持球突破,低位背身碾打。
反正,场内场外,样样精通。
特别就是全面。
选秀模板就是魔术师,左手的那种。
巅峰可以场均可以轰出17分10篮板,弱点就是没有野心,过多的精力放到情场上。
第5顺位,猛龙队选择的高中生乔纳森本德。
话说,猛龙队阵中,上一年已经拥有卡特,上上年也选中了麦迪。
不可能再选一个高中生新秀来培养,而是将他打包到步行者队,换来了明星中锋安东尼戴维斯。
乔纳森本德不是水货,是伤病摧毁的天才球员。
身高2米11的前锋,却有后卫的控球和速度,身体天赋出色,坊间传说,可以从罚球球起跳,空中换手大风车扣篮,而且,有一手精准的三分投篮技术。
这让拉里伯德惊人为天人,视他为凯文加内特的天才。
只是,受膝伤的影响,他并没有兑现自己的天赋。
巅峰时候,场均出场20分钟,场均拿到7.4分3篮板。
随后,森林狼队第6顺位,选择了沃利斯泽比亚克。
此人,被低估的得分手,三分球投篮精准,有一定的突破。
话说,以他的帅气,其实完全可以能为超级明星。
不过,打小前锋冲击力不足,打得分后卫持球进攻能力又弱了点。
加上时不时的伤病,让他没有打出最强的样子。
巅峰可以轰下19分5篮板3助攻的数据。
就这,还能够凭借投篮技术,杀进全明星,人家除去长得帅气外,球技也相当了得。
第七顺位,奇才队选择的汉密尔顿。
人送外号中投王和面具侠。
无球技术专家,特点是非常能跑,父母都是跑步健将,能够将防守者跑吐,有着空位接球,精准命中的中投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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