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华夏古代以封建道德为依据的法律,是不是落后于时代呢?是不是不能进化出比西方更好的法制体系呢?
当然不是。
比较一下就知道了。华夏后世的治安环境,很明显比西方好,而且还是发展中国家。
为什么?
就是因为古代德治法律体系的惯性影响。说句不自夸的话,中国人的道德价值观,一贯就比西方强。
李洛和崔秀宁完全能在华夏传统的基础上,搞出比后世西方更好的法制设计。
华夏这样的文明,要真是如此不堪,那早就烟消云散了。
自己搞出一套东西,成为将来的世界普世价值,不好么?
对公权力的制衡,完全可以通过各部门的相互制约监督,打破官官相护的习俗。弱化党争和路线之争,代之以部门之争,更有利于吏治。部门之间相互找问题,官员贪腐就更加困难,滥用职权、不作为、官道失贞等行为就更容易暴露。
这难道不比“法无授权不可为”强?
“法无授权不可为”,并没有推导出“法有授权必要为”,政府完全可以推卸责任,装聋作哑。后世西方政府信奉在管理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甚至放任自流就有依据了。
历史选择西方文明难道是注定的?无非是后世西方发达了,先制定了标准,掌握了意识形态的霸权而已。
两人要是在古代就处处学西方,那也太low了。反正,大唐不能在后世出现一条铁路因为私人反对就修不好,手段残忍的杀人犯还能继续活命,出现重大疫情无法管控,明明是发达国家却治安长期恶化的情况。
就是到了积贫积弱的晚清,西方已经占据压倒性优势的情况下,曾李左张这些人杰,也仍然主张中体西用,难道一定是错的?他们都是傻子么?
他们失败了,不代表中体西用就完全不行。和魂洋才就行,中体西用就不行?要是满清是汉人王朝,是不是结果就有所不同?
至于让全民参与监督的铜簋制度,难道一句“告密成风,人人自危”就抹杀了么?
铜簋制度的本质,就是后世的检举揭发制度,作用又类似后世的摄像头监控体系。后世任何单位,哪怕是一家国企,都设有检举揭发制度。
这就是为何崔秀宁没有限制铜簋设置权限的原因。理论上说,就算是民间商社组织,内部也能设置铜簋!
这的确造成了告密成风,可好处却远远大于弊端。这是对掌握权力资源者的制约。不然,发生了不法之事,朝廷能有那么多眼睛盯着?
后世老虎和苍蝇落马,大半都是因为举报揭发制度起的作用。还不能说明问题?武周时期,反对武则天的那么多,却始终成不了气候,铜簋起了多大的作用?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共5页